<<一般所認知的詐騙集團>>
前幾天看新聞,台灣和大陸的警方,聯手破獲一個史上最大規模的詐騙集團。
動員到的警力有三千多人,嫌犯人數多達450人,其中在台灣就有一百多人。
這些年來,詐騙集團遍佈全世界。
以前,詐騙集團都是躲在中國大陸,詐騙台灣人的錢,匯到大陸去,因為以前警方沒有合作,反正也抓不
到,所以集團成員就在大陸逍遙法外。
現在,也有許多詐騙集團成員,是躲在台灣,詐騙大陸人的錢。

好像去年吧,就有一位同事,因為上網去網購一顆排球。結果,資訊被詐騙集團不知道怎麼樣得到
(難怪現在要推個資法),
結果就打電話跟他說匯的錢怎樣怎樣的,連買了什麼東西、多少錢、什麼時候匯款的資訊都知道
(太神了),
最後,好像被騙了不少錢,大約有一個月的薪水吧,真是令人如刀割般的心痛。

<<變相的詐騙集團>>
昨天,聽到另外一位同事的遭遇,覺得也有點像詐騙集團。
有些人,因為種種因素(朋友介紹、下班反正也是閒著、想多點挑戰及實戰經驗,或是......公司的薪水太
少 >_<),會自己接一些案子來做。
但是不管是朋友介紹或是自己找的案子,極大部份都不會有什麼契約啦、簽約金這類的動作,
反正,就是給你一個案子,你做完以後再來請錢。

那位同事,因為朋友的朋友介紹的,所以去接了一個專案,做了兩個月才完成。
沒想到完成後沒多久,要去那間公司請款時,竟然被問「你來做什麼?誰叫你來的?」,
然後,就一陣推拖之辭(沒細問,這也是一種如刀割般的心痛),
最後,反正就是拿不到錢。


也許古人說的不無道理: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無。
不是不相信人,而是人不讓我相信。
有的人每天兢兢業業的三省~為人謀而不忠乎?與朋友交而不信乎?傳不習乎?
但是為人謀而忠之後,被謀者是否也講義氣、阿沙力的將該有的回饋、報酬交到應得的人手中?
還是只想圖這短暫的利益?這一點點利益,能讓你致富嗎?
看看王永慶傳吧!

 

道德經第三十八章中有一段:
故失道而後德,失德而後仁,失仁而後義,失義而後禮;
夫禮者,忠信之薄,而亂之首。前識者,道之華,而愚之始。
是以大丈夫處其厚,不居其薄,處其實,不居其華,故去彼取此。

道、德、仁、義、禮,不知道我們現在走到哪個階段了。
義好像很少,禮呢?
如果連禮都沒了,那還有什麼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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